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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调研公告(第二次调研)

    来源:中山市三乡医院    点击数:305    发布时间:2025/10/16 9:00:00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以下简称“我院”),结合我院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方参加报名。

一、调研项目名称:住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委托服务、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应选方须拥有专业规范的陪护管理模式,可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模式的陪护服务。

三、服务地点、期限及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为有需要的住院患者提供有偿的生活照顾服务。

2.住院患者必要时提供打开水、换床单送检查等的无偿服务。

3.为无名氏患者或没家属的“三无”患者提供免费陪护照顾服务。

4.设置一名无偿陪护,每日7:00-19:00为ICU患者提供无偿服务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

为期1年(2025年121日至2026年1131日),服务期满且新中标应选方顺利进场后,合同终止。

四、商务条款:

(一)服务响应性内容

1.本项目无预算金额。

2.陪护服务收费标准:由应选方提供具体服务及收费方案

3.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包干。应选人须报出具体报价,包括应选人提供本采购需求的服务所涉及全部费用。

4.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向采购或患者家属索要增加任何的费用。

(二)服务和管理要求

1.应选方须在合同实施后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及落实各类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标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交采购审核及备案保存,并在应选方办公区域上墙。每月培训考核及质量问题均应形成完整的持续改进资料。

2.应选方须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包含但不局限于突发公共卫生、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各种原因导致的服务人员人手不足而无法满足病区陪护需要等事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相关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应选方应做好与医院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服从管理。服务期内,为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应保持陪护队伍的充足、稳定,至少设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主管1名。

4.应选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采购同意。采购因服务人员问题提出换人要求时,应选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人员的更换。

5.非紧急情况下的员工请假、调动和员工辞职要提前通知采购相应科室的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并做好工作安排和新员工上岗培训及交接。

6.应选方应配置必要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具备人员管理、服务下单、收费管理、满意度评价等功能,保证服务质量。

7.应选方接受采购方的考核,90分(护理部评价分数+临床科室评价平均分数)为合格基准分;考核分值<90分,需对存在问题有书面整改报告及落实(7个日历天内完成);如累计三个月考核分值低于90分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停止履行合同。

8.患者或家属有权自主选择是否需要陪护服务,应选方应做好知情告知,并负责与患者或患者家属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收取服务费用,向患者家属提供合规的收据或发票(预收陪护费开具收据,出院结算陪护费开具发票),不允许有违规收费或隐瞒收费及院内从事任何非本项目外的经营性活动及违法活动。

9.按病区管理人员要求完成其他工作如:为彰显人道主义关怀,当科室收治无名氏患者或没人理的“三无”患者时,承担起免费陪护照顾的责任。

10.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造成患者伤害事件(如摔伤、窒息、走失、烫伤、褥疮、脱管、坠床等)的,由应选方负责赔偿患者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在为患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陪护未履行陪护服务内容、违规操作,打骂虐待患者或擅自离岗造成患者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院将追究相关责任和民事赔偿。

12.为患者提供陪护服务过程中,陪护违反医疗保护制度、干扰医疗护理工作、对患者/家属发表不负责评论、抵毁同行或医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服从科室管理的,医院将追究相关责任。

13.陪护有买卖医疗废物等行为,一经发现,按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管理进行处理。

1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盗窃患者财物等,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的,医院将追究相关责任和民事赔偿。

(三)服务人员要求:

1.男性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含60岁),女性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有爱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医院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4.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采购人信誉,不得有损采购人信誉的任何行为。

5.文明礼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6.团结协作,不聚众聊天、不讲粗语、不做私事、不拉帮结派、不吵闹、不打架。

7.不擅自拿取、窃用医院公物和患者或家属个人物品。

8.严禁向患者、家属索取红包、小费、物品及推销药品、保健品、护理耗材等。

9.仪容仪表需干净整洁,保持服务礼仪,统一工卡、服装。

10.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史,持有合法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所有陪护人员每年必须体检1次,体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岗前培训和人员考核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院感防控、应急、急救。

五、应选资格条件

1.应选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选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注:应选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选资格)

六、相关事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17:00(北京时间),公告截止日期后递交的调研资料无效。

2.请将调研响应文件资料形成一份可编辑word文件及一份PDF文件(其中PDF文件应加盖公章),命名方式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住院陪护服务调研项目。以上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sxyyhlb2024@163.com。

3.组织市场调研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的权利,不符合要求及未被选择的恕不另行通知。

4.市场调研会议当天应选方需准备调研文件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密封袋保存,封面写明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日期等并加盖单位印章。

5.严禁各应选方进行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

七、市场调研会流程

1.应选方签到;

2.应选方案现场介绍:应选方对自身响应的服务产品进行现场讲解及介绍;

3.应选方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采购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八、其他

1.有知识产权、代理权等方面纠纷的应选方及产品不予考虑。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康乐路10号护理部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老师,0760-23862333

3.联系邮箱:sxyyhlb2024@163.com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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