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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谈判招标公告

    来源:中山市三乡医院    点击数:1047    发布时间:2025/11/13 21:33:00    

一、项目名称: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招【2025】16号

三、项目采购预算及限价:

1.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

2.项目按下浮率报价;

3.项目限价为下浮率≥15%,限价不得低于15%。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登记证书或身份证)(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未满足法定资格条件或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视为投标无效。

五、项目需求书:

1、服务范围:负责达到招标人委托招标金额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包含货物(含医疗设备)、工程及服务(含网络信息)等项目。委托项目预算金额不等,项目规模不均匀,委托时间分布不均匀。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具体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任何代理服务单位不得干涉。

2、招标代理年限:2025年*月*日起2年。若2年服务期满时,存在服务期内委托招标/采购但未结束的项目,则服务期延长至此类项目招标/采购结束为止,延长期内不新增委托项目。

3、服务内容:

(1)按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为招标人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②拟定招标采购方案,协助招标人完成进口产品论证工作(如需要);

③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对名称、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实质性检查及完善;

④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澄清(更正)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

⑤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⑥编制澄清和更正文件,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答疑会(如需要);

⑦指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

⑧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唱标)会议;

⑨组织评审会议,编制评审报告;

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

⑪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洽谈合同签订事宜;

⑫处理涉及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等;

⑬按招标人要求编制归档资料文件(含电子档案);

⑭协助办理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2)▲能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采购需求调研,根据要求出具相应的报告文件(提供承诺书);

(3)每年服务期结束后提供该服务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服务期:确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依法完成各项招标、中标手续的办理,并将各项资料完整地移交给我院之日止。

5、服务要求

(1)▲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招标人需要时派驻至少1名专员驻点医院,做好项目采购工作,协助完成医院招标采购中心的事务性工作。

(2)在招标人确认委托代理服务单位并收到招标采购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文件初稿,收到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确认函后1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体相关信息。全套完整齐全的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移交。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另行协商;

(3)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需严格遵守招标代理企业的业务操作规程,所出具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应达到规定或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对项目的代理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得与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串通从事围标等违背法律、法规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代理业务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中标人不得在招标人委托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接受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投标代理、投标咨询、编制投标文件等业务;

(6)接到招标人紧急任务通知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办公地点;

(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广州市区设有合乎规定标准且面积超过800m2的固定的办公及开评标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有便利的停车场地;

(8)具有能用于保障正常评标业务开展的评标室不少于2间,每间评标室配备有电脑、监控等评标所需设备(提供彩色图片证明,能清晰显示房间号等关键信息);

(9)▲招标代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主要成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经办人1-2名,及其他辅助人员2-4名。拟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人员需有丰富的招标工作经验,负责人需有中级 (含)以上职称。在代理服务期间,中标人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更换团队主要成员,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其代理服务资格。如确需调整须得到招标人许可,且新接手投入项目的人员必须满足相关的专业、经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招标人业务量增大,中标人需自行增派人手满足招标人的业务需求,不得延误;

(10)▲设有涵盖医疗卫生领域的专家库,要求库中专家应为医疗领域不同专业分类专家,能为招标人不同领域的项目提供评标评审、技术咨询、进口论证、采购需求调研等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11)▲具有招标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证明材料);

(12)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认证证书)及有相关的企业荣誉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3)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医院年度合作的业绩,医院年度合作协议需包含医疗设备、信息、总务后勤服务、基建工程每个类别(提供证明材料);

(14)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全流程方案(以一个典型项目为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流程、市场调研(采购需求调查)、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方案、提升招标采购各环节效率举措、招标文件编制响应时限承诺、招标采购信息发布渠道等;

(15)▲投标人聘请有法律顾问,能及时解决招标人关于招标采购各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证明材料);

(16)为招标人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流程及相关法规的培训等服务。

(17)承担招标采购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6、考核及处罚

在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对应作出一定期限的暂停委托处罚:

(1)若在中标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招标人或其他监管机构收到项目相关的合理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暂停委托1年;

(2)若中标人在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有误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暂停委托6个月;

(3)若中标人在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提交资料有误、不及时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予以警告1次;服务期限内,中标人收到警告次数达到2次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暂停委托3个月;

(4)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出现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或存在其他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根据不同程度对中标人暂停委托1-6个月。

7、结算方式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乘以(1-下浮率)向委托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审方法及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响应)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其中各项分值为:技术及商务部分70分+价格部分30分,合计100分。详见附件2。

七、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应完全符合或优于全部★条款要求,并体现对项目需求书和商务条款各项要求的响应。

(二)开标会只允许各投标单位安排一名投标人员参加,且该人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投标人代表一致,若临时更换需提前与招标办工作人员联系。

(三)投标文件要求:7份(1正6副),正本文件需每页加盖公章。开标前需密封,每份文件均需按序页码。双面打印。正本文件制作完成后需扫描一份PDF文档,投标现场提交给招标办工作人员。

(四)项目需求书及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投标人必须对“五、项目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若未逐条响应或其中★条款存在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招标需求参数

投标实际参数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佐证材料页码

1

 

 

 

2

 

 

 

 

 

 

(五)述标、答辩:

1.述标部分:述标时间不超过3分钟。述标着重介绍对项目的理解,特别是关键技术层面,述标无需使用PPT。

2.答辩部分:述标之后,由评审小组提问,投标人如实作答。

(六)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报名,报名邮箱为:sxyyzbb@outlook.com。请各投标人将报名需要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将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及扫描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我院官网www.zssxyy.com医院资讯栏目可以免费查询相关公告及下载附件;

3.报名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并盖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详见附件3);

(3)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4.报名所需的资料原件请于开标日当天交至招标人工作人员处。报名是否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

5.报名成功本项目的投标人,若决定不参与投标,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电话或邮件通知招标人。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00

2.开标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康乐路10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急诊楼三楼文教室。

3.投标人员应为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的投标人代表,该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开标地点。

4.投标人员应携带投标文件正本PDF扫描件到场,现场提交给招标办工作人员。

5.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6.联系人:杜  工 0760-23809912

7.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协议.doc

附件:2.评分细则.xls

附件:3.报名资料.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