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现就采购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招【2025】16 号)的采购公告(http://www.zssxyy.com/7887.html),发布澄清如下: 1.原采购公告中“五、项目需求书里第5.(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广州市区设有合乎规定标准且面积超过800m2的固定的办公及开评标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有便利的停车场地”。 现澄清并修改:“五、项目需求书里第5.(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山市区或三乡镇设有合乎规定标准且面积超过800m2的固定的办公及开评标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有便利的停车场地”。 2. 原采购公告中“开标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康乐路10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急诊楼三楼文教室。” 现澄清并修改:“开标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康乐路10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住院楼六楼会议室。” 3.另增加“项目概况:医院根据实际需求,拟谈判招标采购3家第三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我院提供专业服务,我院依据实际需求情况对我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委托,根据评审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出3家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组建我院的采购代理机构库。本项目最少需要5家投标人报名,否则无法进行开标流程,视为项目采购失败。” 如有疑问,请联系:杜工0760-23809912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