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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中山市三乡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我院将通过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山市三乡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用压缩空气分配系统、可视喉镜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备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计量证(如适用)等。 2、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及图片资料、报价方案。 3、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损招标方或其他供应商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该供应商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采购内容:参数详见附表,采购数量如下表。
五、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3月18日下午3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三乡医院办公室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三乡医院住院部六楼大会议室 十、项目完成时间:30天 十一、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详见商务要求。 十二、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809954;传真:0760-23809954 中山市三乡医院 2019年3月11日 设备招标文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