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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山市三乡医院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中山市三乡 医院)关于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中三医总务〔2025〕5号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中山市三乡医院)关于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采购预算 项目以实际采购限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供应商采购所需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行业经营资质。 (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环保综合服务项目要求 (一)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国家排污证后期管理系统填报服务达到《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的要求,环保管理方面能处理一切对接和配合环保部门的常规检查工作、环保资料交收的服务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根据运营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按月取费报价。 2.本项目环保综合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服务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 (三)付款说明 1.订立合同后,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维保服务后,采购人平均按月支付中标人服务费,中标人在支取月服务费时需提供最近一期市环保部门的污水检测报告和当月疾控中心的污水检测合格报告,最后一次服务费在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发票手续办完后办理月结。 2.中标人未按承诺完成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服务项目的费用。 3.本合同期满当次的管理服务费待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采购人才予以支付给中标人。 五、调研材料收集 (一)调研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17:30。 (二)收集方式:请各供应商将报名表及服务明细加盖公章后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82735163@qq.com;纸质档资料原件交至医院总务科处。 (三)联系人:涂工 0760-23809934(项目咨询) (四)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医院 (中山市三乡医院) 2025年6月9日 |